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2〕30号)要求,韶关市2022年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工作即将开始。
2022年度我市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受理申报材料时间,原则上为2023年1月至3月,2023年6月底前完成评审。
对于2021年度及此后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和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下一自然年1月1日,截止时间为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
对于2020年度及以前年度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月1日,截止时间为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9月1日,截止时间为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
职称评审条件按照我省2016年以来出台的各系列职称改革实施方案和评价标准条件执行,具体以各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知为准。